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停车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告

2021/06/10 2.0w 阅读 185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辽源市市场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就加强辽源市城区内停车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通告如下:

  1.凡有偿服务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停车场经营户立即停止经营行为。

  2.凡在市辖区内从事停车经营活动的无证照经营户,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以前到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联系电话:市本级,0437-6099139;龙山区,0437-6108093;西安区,0437-3397757;经济开发区,0437-6099134。

  3.2021年7月1日以后仍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举报电话:0437-12315,0437-6099087。

  特此通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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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