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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辽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辽财采投〔2026〕8号

2026/06/16 1.3w 阅读 337 点赞
  一、项目名称
  市体育局赛事活动承办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HCZB-2026-008 包号:包1)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荫街5号之三
  被投诉人1:辽源市体育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矿安胡同66号
  被投诉人2:吉林省海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小区C2号楼107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及要求”描述空洞、 笼统,未明确实施标准及工作量,缺乏明确的考核验收量化指标,导致供应商无法合理估算成本,无法进行人员及物资投入测算,严重损害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完整明确的规定。
  投诉事项2:因服务需求(实施标准)缺失,致供应商无法准确、 针对性响应技术评审方案,且评审标准缺乏客观需求支撑,
  评分主观随意性大,严重损害政府采购的公平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源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6日  
  初审:栾好军
  复审:王亚君
  终审:杨林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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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