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源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按照中央污染防治整体要求,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持续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辽源市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如下:
2023年度,我市共到位上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65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508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572万元。具体包括:
1.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5560万元。
2.辽源市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37万元。
3.辽源市“地空一体化遥感立体网”监测项目135万元。
4.辽源市水环境断面达标奖励资金300万元。
5.辽源市渭津河、大万良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3196万元。
6.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4235万元。
7.辽源市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项目847万元。
8.辽源市太平河、小仙人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246万元。
污染防治资金专项用于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能力建设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用于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减污降碳、提升水环境能力等方面相关工作。
辽源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