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对市区部分路段实施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对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取证拍照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抓拍的具体路段、点位、违法类型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信号灯路口1处,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利源精制路口(西宁大路与康乐街交汇)东、西、南3个方向。
二、重新启用信号灯路口1处,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农市场路口(泰安大路与益寿路交汇)东、西、南、北4个方向。
特此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