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杜绝非法殡葬服务活动组织或个人违规经营、漫天要价、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维护殡葬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将对辽源市全域范围内民间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备案组织
辽源市行政区域内,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组织,包括: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
(二)备案人员
辽源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个体从业者、组织成员、中介人员、兼职人员、阴阳先生等,均纳入本次登记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方式
(一)集中备案: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及从业人员,须在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法定工作日)进行备案。
(二)常态备案:集中备案后,新增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及从业人员,在开展服务前须主动完成备案,实行常态化备案管理。
三、所需材料
(一)组织备案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清单;
6.《组织内从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5)及从业人员个人备案材料(附件2,附件4);
7.《殡葬服务组织承诺书》(附件3)。
(二)个人备案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
2.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殡葬服务个人承诺书》(附件4)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请到属地民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属地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3.公开公示:已完成备案的殡葬组织及从业人员名单,将在辽源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等多媒体适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办理地点
1.东丰县
备案地址:东丰县殡葬管理所(东丰镇东风路260号) 联系电话:13766077040
联系人:姜元慧
2.东辽县
备案地址:东辽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东辽县东郊大街18号民政局3楼)
联系电话:0437-5109920
联系人:侯昕辰
3.龙山区
备案地址:龙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409室(七一武装部对面)
联系电话:0437-3093011
联系人:马丹
4.西安区
备案地址:西安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西安新苑小区7号楼)
联系电话:0437-3637709
联系人:贾昕晟
六、相关要求
1.市民政局将于7月24日前汇总全市备案信息并公示公开,同步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登记备案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借机收费诈骗。
3.自备案截止之日起,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未按规定备案仍从事相关服务,或存在价格欺诈、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纳入失信名单,实时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告
辽源市民政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