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筑牢统一大市场建设根基。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采购〔2026〕516号)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符合“新登记”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2户,同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6户社会代理机构中抽取2户,合计4户开展检查。
吉林省宏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采取代理机构自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2025年度代理的采购项目文件资料,检查主要内容:
1.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2.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
3.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4.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三、检查时限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压实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突出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运用大数据、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排查问题线索,狠抓整改落实,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强化协同共治。统筹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及智慧监管手段,凝聚监管合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抓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
联系单位: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7-3259665
辽源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
初审:栾好军
复审:王亚君
终审:杨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