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全市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有效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4】300号)有关要求,我市2024年将继续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辽源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辽源市地质矿产监测中心
辽源电视广告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二是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是否存在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限及时间
本次检查2023年度各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遇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4年10月30日结束。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辽源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电话:3252584
辽源市财政局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