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指导目录》印发以来,辽源局分级对接、分块落实,深入研究《指导目录》要点,全力推进《指导目录》落实落细。一是党组书记、局长荀纪伟对接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协商落实相关工作,各自将《指导目录》纳入本部门学习文件,共同推动落实。二是法规科与市发改委大厅审批责任人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发改委在审批目录所列工程项目时一次性告知企业开展气候可行论证,定期联合气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三是针对规划、区域评估等事项,函告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初步建立协同机制,为深入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奠定基础。四是扩大《指导目录》学习范围,辽源局审批工作人员在市政数局召开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会商会议上,向相关部门介绍了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助推辽源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开展《指导目录》宣传,以公告的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将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重要意义及相关事项等进行宣传普及。
下一步,辽源局将继续与政数局对接,推动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在立项时向项目单位发放气候可行性论证一次性告知单;加强宣传,依托世界气象日宣传《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梳理气候可行性论证执法检查流程,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对专业领域的把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