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龙山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10月14日,十届龙山区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3个区委巡察组将对8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进驻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并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要充分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开展政治巡察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巡察组要聚焦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监督检查“四个聚焦”相关情况。要切实扛起对村、社区巡察的政治责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抓好“民之实事”为“国之大者”保驾护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严格按照组织要求配合完成好本轮各项巡察任务,全面真实汇报问题、诚恳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