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情况的公示

2023/01/13 8.0k 阅读 517 点赞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2〕1039号)和辽源市财政局(辽财农指〔2022〕794号)文件要求,我市龙山、西安两区共获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9万元。结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资金分配要求,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给龙山区662万元,分配给西安区507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69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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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