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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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源市出租房屋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14 9.8k 阅读 401 点赞

  各住房租贷企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节后返程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屋管理,坚决有力隔断传染,切断风险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我市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租贷企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建立承租人信息台账,及时向社区报送人员变动情况,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防护工作,同时还要提醒承租人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疫情期间,住房租贷企业要暂停日租房屋业务,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暂停日租房屋居间代理业务。要会同网格部门有关督促网格平台企业暂停发布日租房屋信息,已经对外发布的信息要立即下架或屏蔽。 

  三、房屋出租人要严格履行出租房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承租人基本情况上报所在社区,协助社区工作人员督促出租房屋返辽人员做好居家隔离防控工作。 

  四、住房租贷企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要加强员工自我防护,提升自主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员工严格落实我市疫情管控政策,主动接受各类防疫检测检查。 

  投诉举报电话:0437-3292616。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