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辽建字〔2025〕175号)的通知,经各县(区)推荐申报,我局结合各县(区)初评及实地复验,择优推选11个“美好家园”小区,现将2025年度辽源市“美好家园”小区名单公布见附件。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初审:郭春雷
复审:段治强
终审:于福俊
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