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辽城管发〔2023〕349号
市政府并市委:
辽源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思想理念引领、制度机制创新,在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美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发展安全等方面精耕细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机关和全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局机关和全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推动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同时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通过支部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理论知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3次,法制培训4次。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成立依法行政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全面落实《中共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法治的机制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统一结合起来,推动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2.“小切口”精准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辽源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审查工作,两部法律现已正式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管理水平。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促进公平公正、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编制《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首违不罚清单》,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广泛运用说明教育、行政建议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完善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定期清理等,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可行。
5.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做好案卷评查。以省住建系统文书为蓝本,结合辽源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作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样本。积极参与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优秀案卷,梳理存在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共有行政处罚案卷7件,已全部办结。
6.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参加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执法备案工作培训和“我要执法”手机APP使用培训,利用“我要执法”APP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本年共完成系统录入使用430次。通过对行政执法报备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流程,定期调度,切实推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执法新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1.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聘请我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为我局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合同洽谈签订等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同时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案件等重要法律事务处理,确保行政决策科学、行政行为合法。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坚持党组会先研究、提意见,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截至目前,全年共召开党组会14次,为城市管理工作把大局、稳方向。
(四)聚焦重点领域执法保障,耕好依法行政责任田。
1.深化城管领域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市容、餐饮业油烟、占道经营、违建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1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9车次;排查餐饮单位478家,督促安装净化装置、清洗净化装置86家;清理占道经营1708处,占道路锥20处;拆除违法建筑80处,违建面积0.7435万㎡。
2.严格落实牌匾备案工作制度。实施城市管理局、区城管大队两级审核备案,层层把关,引导商户规范设置牌匾,确保牌匾设置整齐有序、清新靓丽、特点突出。同时,实施临街牌匾排查整治,对市区内未经审批、长期闲置、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牌匾广告设施及违规广告宣传品进行清理。累计拆除违规设置牌匾35块,整治违规条幅48处。深入开展“净窗行动”,清理临街商户门窗张贴字2582处、劝导549户临街商户规范可见物品摆放、清除楼体墙面、市政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954处。
3.加大城管普法宣传力度。坚持在百姓身边普法、面对面普法,将法治元素融入广场、公园,努力做到普法润物细无声。利用执法宣传车辆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利用公众号播放燃气安全知识、宣讲视频等等;将《民法典》相关知识、《信访工作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制成册,发放给市民群众,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组织“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争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文明市民,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抓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进。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带头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
以身作则,坚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落细。一是压实组织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的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二是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构建全局上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三是压实监管责任。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推动问题加快解决。
(三)带头抓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以健全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巩固用好心、管好城,城市管理广大人民群众齐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考核工作,以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国家、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合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指导实践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途径、形式不够多样。二是法治建设统筹规划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法治人才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法治建设宣传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领域执法要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相互配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纠纷争议时有发生,执法专业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系统学习,把握核心要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城管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推进法制建设,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依据。
持续推进城乡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和地方性立法,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运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应用,不断提升城管执法能力水平。
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法律制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当前城市管理立法处于空白,在国家没有颁布新的城市管理法规情况,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加快推动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执法水平提升。
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培训,通过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管理骨干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增强业务素养、增进经验交流,提升业务能力。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时,要确保把那些具有城市管理理念、丰富的法律知识的人员录用到执法队伍中来。
辽源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