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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二)整改情况公示

2021/12/28 1.1w 阅读 339 点赞

  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二)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十二)

  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偏低。辽源市是全国重度缺水型城市,人均拥有水资源不足全省1/2,不足全国1/4。单位GDP水耗仍在42.3立方米/万元,处在相对较高水平,中水回用率仅为1.44%。

  二、整改目标

  逐步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确保2021年底中水回用率达到5%。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整改措施

  巩固现有企业中水利用工作成果,逐步降低工业用水,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回收再利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四、整改效果

  目前我市中水回用率已达到5%。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7日,共7天。 

  联系人:程靖淮

  联系电话:3244960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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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