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辽环改发〔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1966号
(一)群众反映问题
辽源市步行街夜市商贩经营期间产生油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2日,经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的“步行街夜市”,实为辽源市步行街“印象辽源”夜市。2020年6月新冠疫情过后,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号召,经辽源市人民政府同意,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步行街设立“印象辽源”夜市,由辽源市鸿源商贸有限公司承办租赁经营等相关业务。经现场检查,该夜市现有餐饮类经营业户55家,其中:产生油烟的业户43家,已安装环保净化炉的业户13家,其余30家业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三)完成情况
2021年9月12日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辽源市鸿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2021年9月25日前,对步行街“印象辽源”夜市中13个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摊位进行油烟检测。同时,对产生油烟的30个餐饮摊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油烟检测。截止至2021年10月8日,已整改完毕,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油烟检测,根据吉林省精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0月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公司43家摊位油烟均达到排放标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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