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辽源市市政公用行业信用(诚信经营)承诺书》(标准版),现印发并公布,请有关科室、单位参照该承诺书的内容贯彻执行。
附件:《辽源市市政公用行业信用(诚信经营)承诺书》.docx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