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辽环改发〔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7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24号
(一)反馈问题
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
市本级垃圾场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积存渗滤液,污染隐患彻底消除。
(三)整改措施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积存渗滤液,污染隐患彻底消除。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市本级垃圾渗滤液的清除工作。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437-3244960
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大街9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