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督察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8号
(一)反馈问题
由于辽河流域污染治理不到位,导致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2018年1-10月份,辽河流域6个国考断面劣V类水体占比高达66.7%,东辽河河清断面水质持续恶化,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8.6%。
(二)整改目标
将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由一级A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扩建6万吨/日处理能力。
(三)整改措施
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建改造,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水平,增加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城市收集的污水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
(四)完成情况
2019年末市污水处理厂已试通水运行,目前市污水处理厂已能够处理16万吨/日污水,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按照要求已完成环保验收。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437-3225302
通讯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大街9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