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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利事项告知单

2020/07/28 1.1w 阅读 309 点赞

  为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市民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现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市民的权利告知如下:

  1、对责令限期整改、强制决定、强制执行等执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内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2、对个人罚款100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5000元以上执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听证申请。

  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辽源市人民政府或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对市容市貌、市政环卫方面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执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4、对水务管理方面执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如对执法工作中有其他问题的,可向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致电咨询。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龙山区长寿街901号,联系电话:6679269。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地址:龙山区友谊大路18号,联系电话:35976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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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