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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7/15 4.8k 阅读 445 点赞

  姜伟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定期公布住房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公布住房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建议很好,依据《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由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统一资金归集、使用的管理工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落实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统一归集、专款专用、所有者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审批流程,对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派工作人员现场踏察,指导小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填报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使用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上报住建局审批、拨付。管理中心对维修资金的使用,遵循了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按照全体业主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分摊,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予以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市审计局每两年也对我单位的维修资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指导及监督我单位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依据 

  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依据:一是2012年之前竣工的楼房,按照辽源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依据吉林省建设厅、财政厅,吉建房字〔1999〕21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辽房发〔2002〕11号《辽源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商品房按购房款的2.5%收取;二是2012年之后竣工的楼房,按照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吉建发〔2015〕16号《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辽建联字〔2012〕6号《关于调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次缴存标准的通知》,商品房按每平方米建安成本的7%收取;三是棚改回迁小区按照辽源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文件,辽棚改字〔2008〕18号《辽源市棚户区改造2008年动迁居民回迁安置方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采取微机化管理模式。为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于2009年开始开发电子软件系统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由最初的补录电子票据,到电脑收缴、电脑开票,又增加了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设备,初步实现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个人信息及数据的保存。 

  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对于业主来说都是公开透明的 

  《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相关业主同意实施使用方案的书面决议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和维修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7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监督工程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维修过程实施监督”,就是让老百姓知道自己的钱有多少,花到哪去了。 

  四、维修资金管理软件平台建设中 

  随着维修资金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归集、使用量的增长,近年来政策调整以及维修资金行业规范的出台,特别是近年来,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视及审计工作的介入,现有的管理系统已逐渐显露出其设计上的陈旧与落后,基于以上原因,我单位已经开始对专项维修资金软件进行改造与重建,新软件将围绕“资金安全”为建设理念,实现“按栋建帐、核算到户”,使业务帐、资金帐、银行帐三帐统一,实现维修资金管理的规范化,打造一个管理透明、资金安全、办事高效、技术先进的维修资金管理平台。以便于更加透明、公开和业主查询使用。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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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