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中主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执法水平提升年”推进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执法水平提升年”创建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树立“大法制”理念,把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班子工程、全警工程,确立各级公安机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执法水平提升年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构建“党委整体抓法制”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执法水平、执法质量、法治公安建设成效的三提升。二要严实深细,靶向施策。要梳理任务,根据任务分工,结合部门实际、工作优势确立工作方案、措施和目标。要落实责任,将每项任务逐步细化,将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要强化督导,加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失职失察的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完善考评,提升质效。严格执行《辽源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不断补充完善考评范围、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制》,建立执法档案管理,实行综合、量化、动态考核评定,以此科学评价民警工作成绩,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各执法办案单位分管法制工作同志及法制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