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源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民警在汛期沿河巡逻中发现,有人在辽源市梨树河内捕鱼,民警上前劝离时了解到,该人并不是使用传统工具捕鱼,而是使用违禁工具“地笼”捕捞梨树河内水产品,民警立即对该人传唤至向阳分局接受调查,并将其捕捞打鱼的工具及所捕捞的200余条鱼依法扣押。
根据《吉林省2023年禁渔通告》,我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7月31日,嫌疑人孙某东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违禁工具“地笼”在东辽河支流梨树河捕捞打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经审讯,孙某东退休之后,在家无所事事,遂产生利用地笼捕鱼的想法,孙某东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