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公安厅关于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东辽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局党委在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征求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意见后,明确了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职责任务、管辖范围、装备保障、业务培训、规范执法、严格绩效考评等问题,为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扫清了障碍。2019年1月份,全县各农村派出所共处理简易交通违法行为269起,联合交警大队处理一般程序违法行为14起,其中醉酒4起,饮酒驾驶9起,超载1起。排查上报农村公路隐患30余处。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发放“致春运驾驶人一封信”20000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开展驾驶人交通安全劝导1000余人次,转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曝光信息500余条。
通过农村派出所的参与,东辽县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公安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效果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