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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第三中学校“长安书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31 6.1k 阅读 236 点赞

  一.招标条件 

  为了确保学校正常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将实施辽源市第三中学校“长安书屋”建设项目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源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受辽源市第三中学校的委托,通过招标方式组织实施辽源市第三中学校“长安书屋”建设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图书及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2.2项目编号:LYJYZB-2026-003 

  2.3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卸载、摆放整齐。 

  2.4供货地点:辽源市第三中学校指定地点。 

  2.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预算金额:15.29万元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有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应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答人,请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领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0日9时,地点为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应答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 

  5.4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应答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源市教育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第三中学校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仙园路一号 

  联系人:侯警官(教导员) 

  电  话:1824371117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辽源市友谊大路18号 

  联系人:王心如 

  电  话:0437-66652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