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实施学生资助新政策以来,国家和我省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我市已构建“一贷一奖五免五助”资助模式,下面看一下2019年辽源市各学段保证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不用愁的资助项目有哪些?

一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
一奖:国家不定期的对享受学前资助的学生进行奖励补助的中央奖补资金;
五免:义务教阶段的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教辅资料费、高中教育阶段的免学费、中职教育阶段的免学费;
五助:学前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新生入学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
1.资助项目:政府资助
资助标准:全年按10个月计算(春季3至7月份秋季9至次年1月份),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
资金分担比例省:市=5:5
资助范围、对象: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① 保家庭学生 ②残疾儿童 ③孤儿
政策依据:《吉林省学前教育资助办法的通知》 (吉财教[2016]226号)
2.资助项目:国家奖补资金
资助标准:不定期资助
资金分担比例:全部由国家承担
资助范围、对象:享受学前资助教育阶段政府资助的学生
政策依据:临时下拨
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 、寄宿生补助
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交学杂费、免交教科书费;
寄宿生补助:每生每年1250元
免教辅资料资金分担: 市财政承担
资助范围、对象:寄宿生补助,贫困寄宿生
免教辅资料: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
政策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法〔2016〕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高中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 免学杂费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助学金资金分担比例:中央:省:市=6:2:2
免学杂费:省首批办好示范高中每生每学年900元、
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年500元
免学费资金分担比例:中央:省:市县=6:3:1
资助范围、对象: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占在校生20% 免学费:①档立卡学生②农村低保学生 ③农村贫困残疾学生 ④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通知》(吉教资助[2016]20号)、《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 吉教资助[2016]743号)
中职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免学费 助学金
资助标准:免学费: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学费标准高于资助的部分,民办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免学费资金分担比例: 中央:省:市县=6:2.4:1.6
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资助卡直接发放给审批合格的受助学生。
助学费资金分担比例: 中央:省:市县=6:2.4:1.6
资助范围、对象:
免学费:①农村学生②涉农专业学生③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
助学金:①涉农专业学生 ②非涉农专业贫困学生15%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6﹞36号)、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6﹞35号)
高等教育阶段
1、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
资助范围、对象:①育部承认学历的学校学生②社区认定的贫困学生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财教[2014]180号)
2、资助项目:新生入学
资助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范围、对象: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教贷[2012]19号)
温馨提示:
政策咨询部门:辽源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热线电话:0437-326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