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1曰省安委会2019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消防工作会议和景俊海省长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确保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民政实际,现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
(一)检查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组织机构、作业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用电制度、检修制度及记录、安全设施管理档案、电气设备技术档案。
(二)检查“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必要的单位实行电工24小时值班制度。
(三)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遒、安全出口是否存在不畅通的情况。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安全、有无隐患。
(五)检查安全用电。线路线质是否老化、设置是否规范、有无违禁使用电器情况。
(六)检查消防器材质量。消防器材性能是否失效,是否属伪劣产品。
(七)检查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和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八)检查供养、受救助人员、丧属就餐的食品卫生、就医等方面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九)检查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十)排查并做好重点人员思想教育和防控工作。
(十一)对楼外墙皮、广告等物加强加固措施。
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法
一要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科室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查检查。局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三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单位,局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清明、“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东鑫,副组长:宋建国、马守德;成员:王忠民、张德艳、郑伟、杨兴宇、赵志刚。
下设三个检查领导小组。
第一组:组长:王东鑫,成员:王忠民、赵慧敏,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办公楼内设施、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
第二组:组长:宋建国,成员:杨兴宇、伏薇,负责检查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管理处。
第三组:组长:马守德,成员:郑伟、张岩,负责检查市拉拉河社会福利院、市殡仪服务中心、市万安公墓股份有限公司。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主抓,认真排查,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实行安全事故倒查制,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局机关、局属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处、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殡仪服务中心、万安公墓有限公司等重点部门在防火、防盗及供养、受救助人员的食品卫生、就医、日常生活等方面要釆取相应的措施。殡葬管理处骨灰寄存楼及万安公墓特别要强化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措施。
(二)抓住重点,消除隐患。主要从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安全设施的合理性以及预防触电事故、电气火灾方面抓起,对照标准严查细管,加大投入,坚决淘汰一切不安全的电气设备,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用电方面的一切隐患。春季风大、干燥,要对楼外墙皮、广告牌等物加强加固,防止脱落、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三)加强检查监管,完善制度。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执法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有事故发生,必须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事故的处理情况也要及时上报,对迟报、瞒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直至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各单位要每半月向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汇总综合上报工作。
辽源市民政局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