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辽源市2024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辽源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33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319598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
电子邮箱:lynyk0437@163.com
辽财农指【2024】310号
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4]19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现下达你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扶贫标识:否。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补贴到人到企业:"其他"。是否直达资金的配套:"否"。资金拨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
一、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推动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请各区认真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联合相关部门抓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并突出支持重点和创新方向,重点支持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突出资金监管重点,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在资金下达环节,要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在其机构改革过渡期的工作衔接,并会同行业部门抓紧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在资金支付环节,要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付款,优先保障库款需求,决不允许挤占挪用。同时,要坚决杜绝通过以拨代支、虚假列支、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
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跟踪监控。中央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01),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门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时,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和地方对应安排资金)要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并登录预算指标。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辽源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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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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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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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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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区 |
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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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 |
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