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农指〔2023〕85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万元,分配给龙山区368万元,分配给西安区393万元;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5万元,分配给龙山区365万元,分配给西安区370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69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