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辽财农指〔2023〕33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0万元,分配给龙山区250万元,分配给西安区200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69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