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03/01 8.6k 阅读 84 点赞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辽源为目标,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辽源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为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二)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坚持党组领学,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法2次。坚持干部自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纳入局机关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向全局党员干部发放学习资料20份,推动全体党员和干部通过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业务联学,将法治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乡村振兴。 

  (三)扎实推进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法治建设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举一反三发现问题11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持依法行政,制度落实更加顺畅     

  (一)完善决策机制。局党组坚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出台重要方案、文件前,及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规范法治程序。全面推进局机关法治机制建设,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等3项制度,为依法办事提供依据。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机制,制定《选人用人程序流程图》和会议记录模版,落实末位发言和回避制度,坚持依法依规选人用人。 

  (三)做好信息公开。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充分利用公示栏、展示板等传统公示阵地和政府网站端口、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示阵地,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应公示尽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党内监督。

  三、加强法治宣传,法治阵地更加坚实 

  (一)大力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利用微信公众号在乡村振兴系统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营造良好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示范单位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强化乡村振兴法治阵地建设。抓好法治示范机关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不签署审核意见的文件不予印发、不予存档,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征求意见研究通过,保证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利用好辽源市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法治建设相关内容。 

  (三)统筹推动农村“三治”融合。以“千村示范”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村“德治、自治、法治”相融合,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十户一组”“爱心积分超市”等创新经验,以法治建设保障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 

  法治学习还不够深入。市乡村振兴局能够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集中学习,认真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但对照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来看,有时还停留在了解条文层面,还没有建立学法的常态化机制,在深入学、系统学的方面还不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力度不足。乡村振兴普法宣传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的紧密度不够,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步工作安排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以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坚持学以致用,教学相长的原则,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机关干部年度学法不少于2次。通过法治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涉及乡村振兴、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前,先学懂弄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先懂法后决策。 

  (二)持续强化法治力量保障。将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纳入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完善法治制度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形成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有效促进班子成员抓法治的行动自觉。 

  (三)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坚持把业务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考虑,整体谋划,共同推进。在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人人崇法、人人守法的氛围,为高质量推进辽源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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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