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2021/07/07 1.4w 阅读 353 点赞

  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资金分配要求,将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分配给龙山区47万元,分配给西安区53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10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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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