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278号)文件要求,我市龙山、西安两区共获得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8万元。结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资金分配要求,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给龙山区393万元,分配给西安区315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10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