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我市拟开展2023年辽源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建筑工程、机械工程、水利工程、档案、农业、卫生系列、基层硕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
在辽源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农业系列、基层硕博人员,符合申报条件且已成功缴费人员。具体分组及答辩时间详见附件1。
2023年7月30日(星期日)
在辽源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档案系列、卫生系列医疗专业、护理专业、医技专业人员,符合申报条件且已成功缴费人员。具体分组及答辩时间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辽源市南部新城职教园区综合楼(辽源市龙山区光明街辅路与建和路交叉口160米,从西门进入园区)。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仔细阅读答辩须知(附件3),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期间,只报自己的答辩序号,答辩过程中一律不得透露自己的工作单位及姓名,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答辩资格。
4.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超2分钟,专家提问不超3分钟,总体时间不超5分钟。
5.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临时调整答辩日程,请随时关注人社局官网通知。
联系电话:0437-3168926
附件: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