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经各区、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各区街道(乡镇)信用综合考核评价、量化打分,评价结果排名汇总提交至市住建局后,现将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布(信用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截止到2023年底,全市有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共68家,符合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有59家,其中:有9家企业获评A级,26家企业获评B级、24家企业获评C级(具体名单附后)。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业主选聘物业、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政府物业项目采购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信用等级A级物业服务企业为标杆,强化为民服务情怀,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为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报。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