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二、专项整治内容请围绕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三、线索举报方式(一)电话举报市公安局12389举报投诉中心12389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群政策法规工作办公室0437-5086070市检察服务中心12309 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0437-3218013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0437-3397235(二)邮件举报市交通运输局136750450@qq.com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lyzsj12345rxb@163.com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1yxzzfjd@163.com(三)信件举报市公安局督察审计支队(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邮编:136200)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法规科)(辽源市人民大街2683号,邮编:136200)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邮编:136200)四、提供线索须知(一)证据充分。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二)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三)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四)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中共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