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局普法工作实际,现制定《辽源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为规范城市管理过程中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关于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的“四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docx
辽源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