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按照整改问题清单,现将我局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制定《辽源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辽公办【2021】16号。
2、制定《辽源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案》
3、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辽源市公安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1年 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共7天。
联系人:王野
联系电话:0437-110
联系地址:辽源市公安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
辽源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