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0年辽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01/29 7.4k 阅读 187 点赞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明细责任分工,拓展公开范围,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辽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任务,主动公开公安改革后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局党委成员简历、工作分工,适时公开警务动态,构建警民联系纽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0

2434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0

114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1

0

2419

行政强制

29

0

107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3776663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匹配度不高;二是主动公开的警务信息数量、范围有待提高;三是便民利民工作举措精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提高对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积极协调督导各部门认真梳理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政务信息“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能对外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扩宽公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信息点对点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民众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

三是服务民生发展。夯实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驾考制度改革、户政服务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切实解决民众需求,服务社会发展

      辽源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