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轻道路交通事故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3日起,针对在市区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抓拍,现将有关抓拍路段及地点通告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抓拍地点及路段
1、水利局路口
2、外环路德春米业公司路口
3、龙山东路至腰岭
4、伊辽高速收费站入城口
5、田家炳高中路口
6、集阿线辽源段连昌出入城口
7、外环路廉政教育基地路口
8、饶盖线辽源十四厂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