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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销号公示

2019/07/09 1.7w 阅读 117 点赞

  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入驻吉林省期间,根据群众来信第5批次第431号信访案件,辽源市交通局在修建伊开高速公路08标段征地拆迁过程中与被征收人刘某辉等三人未达成拆迁协议,施工方擅自将被征收人苗圃内1万多棵树毁坏,导致被征收人刘某辉等三人多次上访。

  辽源市公安局仙城分局经过调查认为此案件不属于环保类案件,2017年7月21日以故意毁坏财物案立案侦查,2017年8月23日对被告人(施工方责任人)张某斌、孙某伟、苏某利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上述三被告人被取保候审,而后三被告人赔偿三被害人(被征收人)150万元,并达成了刑事赔偿和解协议,三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2019年4月29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上述三被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于刑事处罚。

  此案件已终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公安局联系。

  联系人:潘永理,联系电话:0437--3282490。

  辽源市公安局

  2019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