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专家对《辽源市盛安官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官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监测中心联系。
附件:辽源市盛安官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官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贺 0437-509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