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土地位于邱下居住区北侧地块,整宗土地面积为6000㎡,地上建筑物面积为839.1㎡,土地等级为Ⅱ级,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2年11月28日。原合同约定建筑容积率不高于0.2、建筑密度不高于12%、绿地率不低于20%、限高不高于4.5米;根据2023年第一次城市规划审批例会调整和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知调整后建筑容积率不高于0.2、建筑密度不高于12%、绿地率不低于15%、限高不高于10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原为辽源市恒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所有),现该公司申请将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分割转让给辽源市钱雨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割后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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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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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恒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3040㎡ |
189㎡ |
0.07 |
6.22% |
17.89% |
4.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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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钱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60㎡ |
650.1㎡ |
0.15 |
12% |
15.41% |
7.9m |
现拟为吉林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分割手续,分割转让给辽源市钱雨新能源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960㎡,建筑面积650.1㎡;土地使用期限至2052年11月28日。
公示期为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办理土地分割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倍任 徐一涵
联系电话:0437-5096588
初审:徐一涵 复审:李倍任 终审: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