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将临时用地审批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
序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土地座落 |
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其中耕地面积 (平方米) |
使用期限 |
土地恢复主体 |
复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1 |
辽源矿山湿地公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太阳升村集体土地、灯塔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 |
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 |
31583 |
19941 |
自批准之日起临时使用二年 |
辽源矿山湿地公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3.73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3月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726号
单 位: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5096588
联 系 人:李倍任 徐一涵
初审:徐一涵 复审:李倍任 终审: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