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辽源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2021/02/09 1.7w 阅读 12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市发改委决定召开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日下午14:00

  地点:市政府东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

  袁  刚  关  博  于福利  刘  畅  丛兰凯  李  岩

  苏  立  于立冰  李艳丰  顾喜东  王文虎  孟春哲

  顾纯满  孙亚波  吴祉菅  崔连生  王  帅  于晓涛

  于秋明  马  丽  宗国柱  王思明  王  娟  田  华

  王艳红  胡靖域  丁建刚  张丽梅  贾丽娟  杨宝艳

  毕丽娟  王树义  郭馨阳  马  馨  董树伟  张  潇

  张  娜

  (二)人大代表

  王旭东   东辽县疾控中心主任

  (三)政协委员

  李凤岩   辽源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四)经营者

  周  彬   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景海林   市水务集团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

  王  岩   市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

  (五)专家学者

  李亚君   辽源市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

  白  帆   辽源市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处长

  王  蒙   辽源市城市执法局工程师

  (六)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

  陈建民   辽源市教育局

  李  强   辽源市工信局

  李  响   辽源市城市执法局

  于大林   辽源市水利局

  魏  梁   辽源市卫健委

  王  贺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喜安   辽源市消费者协会

  薛艳红   辽源市小微企业商会

  (七)旁听人员

  汪  东   薛  萌   杨  帆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重新确定用水类别。

  (二)调整居民用水阶梯水量。

  (三)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测算单位供水成本,调整我市城区供水价格。

  四、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委托第三方吉林省芮林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供水成本全面审核,确认2017-2019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不含原水费用)监审结论如下:2017-2019年核定城市供水定价年均总成本为7,144.90万元;核定年均供水量为2,410.87万立方米;核定年均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为2.96元/立方米。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