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市发改委决定召开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日下午14:00
地点:市政府东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
袁 刚 关 博 于福利 刘 畅 丛兰凯 李 岩
苏 立 于立冰 李艳丰 顾喜东 王文虎 孟春哲
顾纯满 孙亚波 吴祉菅 崔连生 王 帅 于晓涛
于秋明 马 丽 宗国柱 王思明 王 娟 田 华
王艳红 胡靖域 丁建刚 张丽梅 贾丽娟 杨宝艳
毕丽娟 王树义 郭馨阳 马 馨 董树伟 张 潇
张 娜
(二)人大代表
王旭东 东辽县疾控中心主任
(三)政协委员
李凤岩 辽源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四)经营者
周 彬 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景海林 市水务集团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
王 岩 市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
(五)专家学者
李亚君 辽源市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
白 帆 辽源市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处长
王 蒙 辽源市城市执法局工程师
(六)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
陈建民 辽源市教育局
李 强 辽源市工信局
李 响 辽源市城市执法局
于大林 辽源市水利局
魏 梁 辽源市卫健委
王 贺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喜安 辽源市消费者协会
薛艳红 辽源市小微企业商会
(七)旁听人员
汪 东 薛 萌 杨 帆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重新确定用水类别。
(二)调整居民用水阶梯水量。
(三)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测算单位供水成本,调整我市城区供水价格。
四、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委托第三方吉林省芮林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供水成本全面审核,确认2017-2019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不含原水费用)监审结论如下:2017-2019年核定城市供水定价年均总成本为7,144.90万元;核定年均供水量为2,410.87万立方米;核定年均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为2.96元/立方米。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