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启用辽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印章的通知 2021/02/08 6.7k 阅读 346 点赞 查看原文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编委《关于辽源市财政局加挂辽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的通知》(辽编发〔2021〕3号)精神,辽源市财政局加挂辽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统一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印章管理的规定,“辽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 辽源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