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辽源市颐康养护院予以“先进集体”表彰推荐,现将辽源市颐康养护院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辽源市民政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辽源市龙山区颐康养护院正式成立,并经辽源市卫健委批准设立二级康复专科医院,经辽源市医保局批准纳入医保、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是一家公建民营的医养结合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养护院占地面积1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14平方米,设计床位260张,共有正式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养老护理员30名。
二、主要事迹
2018年2月被评为“安宁疗护”建设基地;
2018年3月被评为吉林省健康产业协会非药物疗法培训基地;
2019年4月份省民政厅“文养结合”试点单位;
2019年5月被评为康复医学专科联盟单位;
2019年7月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试点单位;
2019年8月被评为吉林省老年希望工程建设基地;
2019年10月省卫健委“医养结合”建设基地;
2019年12月,被评为吉林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2021年5月被评为辽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副会长单位、辽源市首批“诚信二维码”赋码示范企业。
三、拟受表彰奖项
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
四、公示期限
2022年4月8日-4月14日
五、表彰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形象良好,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负面事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机制,推动本地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责,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为入住或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安心、舒心和放心养老服务方面富有成效,形成品牌效应,在本地区发挥较好示范引领作用的。
3.在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富有成效的。
4.在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成绩突出的。
5.在养老服务领域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受理方式
如发现该单位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在公示日期内进行举报。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辽源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地址:辽源市禄寿路100号,辽源市民政局304室
邮编:136200
举报电话:(0437)5088317
辽源市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