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辽源市民政局关于推荐“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的公示

2022/04/08 1.8w 阅读 393 点赞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下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推荐,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单位

  辽源市龙山区颐康养护院。

  二、先进个人

  郑伟、卢建春。

  三、公示时间

  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4日

  四、奖励标准

  以民政部名义做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

  “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证书。

  五、受理方式

  如发现其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在公示日期内进行举报。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辽源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地址:辽源市禄寿路100号,辽源市民政局304室

  邮编:136200

  举报电话:(0437)5088317

  附件:1.辽源市龙山区颐康养护院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郑伟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3.卢建春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辽源市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辽源市龙山区颐康养护院

  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辽源市民政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辽源市龙山区颐康养护院正式成立,并经辽源市卫健委批准设立二级康复专科医院,经辽源市医保局批准纳入医保、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是一家公建民营的医养结合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养护院占地面积1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14平方米,设计床位260张,共有正式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养老护理员30名。

  二、主要事迹

  2018年2月被评为“安宁疗护”建设基地;

  2018年3月被评为吉林省健康产业协会非药物疗法培训基地;

  2019年4月份省民政厅“文养结合”试点单位;

  2019年5月被评为康复医学专科联盟单位;

  2019年7月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试点单位;

  2019年8月被评为吉林省老年希望工程建设基地;

  2019年10月省卫健委“医养结合”建设基地;

  2019年12月,被评为吉林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2021年5月被评为辽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副会长单位、辽源市首批“诚信二维码”赋码示范企业。

  附件2

  郑伟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基本情况

  郑伟,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吉林省辽源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1994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社会福利科、办公室等工作。2022年1月任现职。曾于2019年7月被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2020年9月被中共辽源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优秀科长”。

  二、主要事迹

  该同志,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坚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该同志,担任社会福利科科长,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5年来,积极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高质量推动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完善养老服务有关政策。该同志先后牵头组织起草了养老服务业指导性意见、方案9个,分别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居家老年人寻访关爱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突破和进展,为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改革创新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2月牵头负责申报“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结合辽源实际确定了12个方面41项具体任务,并创新开展了2项特色项目,最终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试点地区,并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试点期间,该同志具体负责试点任务,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智慧养老、队伍建设、培育民营养老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被评为我省唯一的“全国优秀改革试点地区”。三是示范引领先进做法。5年来,该同志在养老服务领域勤勉工作,积极探索示范引领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方面,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方案,全面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要求。今年2月,该项工作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方面,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在机构标准化建设、医养结合、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也吸引省内外多个地区学习借鉴;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推进农村福利中心跨乡镇整合,着力改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站(点)建设,通过离家不离村、邻里守望互助的形式探索新型农村养老模式,一方面降低农村养老成本,减轻农村养老负担,另一方面在形式上受到老年人欢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附件3

  卢建春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卢建春,男,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辽源市拉拉河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1987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福利院任服务员、食堂管理员、办公室主任、生产股长、院长助理、副院长等工作,2015年7月任现职。曾于2011、2012、2016--2020年荣获市民政局先进工作者,2014年7月荣获辽源市“勤政廉政”先进个人,2017年9月荣获最美民政人奖励。

  卢建春同志先后获得市局及以上先进工作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28次之多。他牢记初心和使命,卢建春同志始终保持高度的学习自觉,关注时事,关注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动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专研业务,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向群众学习经验,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在工作中不断淬炼党性,在党的培养下持续进步。

  至今从事养老行业35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建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作为福利院的领头羊,工作方面,事无巨细,大到新院区的筹建,小到养员的一餐一饭,“养员的事没有小事”是他处理院内事务的标准。时刻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群众,牢记党员身份。安于平凡的工作,创造不平凡的事迹,踏实做事,坦诚做人。

  在抗疫工作中,卢建春同志每次都身先士卒,冲在防疫第一线,在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都调度得当,无漏洞,无死角,切实做到万无一失,在疫情初期到目前为止,他累计在院封闭165天,从未叫苦叫累,团结上下,具有较高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