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就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全市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除骨灰安葬外,暂停一切现场祭扫活动;倡导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
二、严格执行丧事简办。取消聚集性治丧活动,治丧人员不超过10人,出灵车辆不超过3台、出灵人员不超过5人,办理业务不超过2人。
三、坚决摒弃殡葬陋习。禁止制造、运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
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广文明殡葬礼仪,积极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不得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祭祀活动。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劝导外地人员暂缓回乡祭祖探亲。并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对拒不服从防疫要求,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辽源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