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户外明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旧改方案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小区内各线缆产权公司需将室外线缆下埋入地。
一是制定了户外明线改造设计方案与多管线单位进行多次对接,形成了最终弱线改造方案,本着只改一次原则,设计预留了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吉视传媒的线缆预埋管,并且在楼梯间内设置线槽及四网合一线缆箱,统一进行放置,节约楼梯间空间,方便居民日常出行。同时要求市电业局对楼间空中线缆下埋入地,将楼梯间内线缆统一入槽管理。
二是在建筑管理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线路入网审批流程,严格要求各管线单位擅自在路外拉线缆行为,从源头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各公司线缆入地后,将禁止再次在楼间设置室外线缆。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城市建设与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