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芳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各个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已经充分考虑到目前新能源的推广,并且也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了私接电线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所以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相关设施的设计规划。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处于地下部分施工阶段,待地下部分施工结束后,地面工程会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设置充电桩,以免居民私接电线造成安全事故。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城市建设与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